其实对于有的人来说 幸福就是阳光 音乐 舞蹈和啤酒 本来就不需要什么“深刻” 那又何必煞有介事的加上这么多形式外壳呢?从开片的第一场暴动炸车开始其实在影像上用黑白就大可不必 而所有的情绪段落都来升格加大段配乐真的充分暴露导演对电影艺术的“粗通皮毛” 唯一可称道的是演员出身的导演对几名老演员的镜头表现尚对得起演员出身 但动辄怼脸的特写也同样令人出戏 学习了几部经典影片就不列举了 拿它跟《罗马》比真的有惹到我
Written by Kenneth Branagh, Directed by Kenneth Branagh, at least is NOT Starred by Kenneth Branagh. 搞成黑白片真的很鸡贼。肯尼思·布拉纳这几年导演的片子,真的是保证无聊。
不是添加了黑白滤镜就是有年代的感觉,至少我看着这街道和布景实在太出戏了。
被歌曲分割的小段落,情感的起起伏伏,像极了回忆起自己过去的故事时头脑中闪过的画面。
一座城市出一个导演讲一个故事,用彩色多好。北爱尔兰问题在兴趣点上,处在中间的人好难,不过只涉及表面。口音就是可爱。
跳跃的情节,犹豫不绝的父母和没有下文的结局,仿佛导演翻出小男孩日记挑选几个片断拍的。正片用黑白表现出历史感,他们看的电影反倒是彩色的。满脸深深皱纹的奶奶不知是熟悉的演员真的已经垂垂老矣还是化妆效果。妈妈不仅漂亮,身材也太好了,和奶奶站在门口的一场戏,镜头从远处仰拍,哇,修长优雅
彩色会让故事更生动,本来就是个活泼的故事和背景,就没必要去用黑白。何况你的配乐还那么流行。
回家之后就要挑一些 PG-13 的电影和爸妈一起看,看之前先去 IMDb 查 Parental Guide。这部电影总体比较私人化,奏鸣曲其中的一小段喜怒爱乐变奏旋律。有几处仰拍、特写给影片添加了一些滑稽感,但感觉场景的编排和剪辑仍然比较随意。
难道黑白色的童年与故土回忆都很真实,电影与舞台上的想象力才能带来彩色吗?多的是影像上的调度,但置身动乱中的临场感稍弱,还是说我们都代入了天真无邪的童年视角呢?60年代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特从时间、空间上都距离当下的我太遥远了~
剧情片看着看着突然来一段带歌词的情绪音乐,现在只有印度和英伦电影会出现。比起实在无福消受的印度歌舞,爱尔兰口音的英语插曲更好接受一点。那些插曲纯粹是炫技,就像《贝尔法斯特》里各种炫技一样。舞台出身的导演对演员调度很有自信,电影里的长镜头永远都有演员在动,哪怕是表情在动。另一个特点是部分对话的画面不交代讲话的人,只给很长的反应镜头和话外音。黑白是叙事空间的颜色,换成其他诸如电影甚至戏院里眼镜反光舞台人物时都是彩色。剧本以状态为主,因为60年代贝尔法斯特骚乱这个大背景足够支撑情节往下发展。最后那场歌舞戏真好,但他们唱歌跳舞纯属个人开心。不像现在,拿忸怩作态的歌舞去卖流量。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即便是个彩色电影,它也依然可爱,只是会变得很普通,最好的戏都在爷孙俩的对话上头了,不知道为什么让我想起《客途秋恨》来,自从离别故土,秋天的风就这样吹了一生。
For the ones who stayed. For the ones who left. And for 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 确实看出很多《一一》的味道,动荡的年月里更加感慨。
无意间保存的,以为是法兰西。画面和音乐很有味道,英式幽默
男人的乡愁永远如此平庸,不舍得过去,不敢面对未来,最后还是女人决定要离开,女人说don't look back。但总的来说,很平庸的电影。
剧情片看着看着突然来一段带歌词的情绪音乐,现在只有印度和英伦电影会出现。比起实在无福消受的印度歌舞,爱尔兰口音的英语插曲更好接受一点。那些插曲纯粹是炫技,就像《贝尔法斯特》里各种炫技一样。舞台出身的导演对演员调度很有自信,电影里的长镜头永远都有演员在动,哪怕是表情在动。另一个特点是部分对话的画面不交代讲话的人,只给很长的反应镜头和话外音。黑白是叙事空间的颜色,换成其他诸如电影甚至戏院里眼镜反光舞台人物时都是彩色。剧本以状态为主,因为60年代贝尔法斯特骚乱这个大背景足够支撑情节往下发展。最后那场歌舞戏真好,但他们唱歌跳舞纯属个人开心。不像现在,拿忸怩作态的歌舞去卖流量。
肯爵的童年自传片?选择离开真的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对离开的人来说是这样,对留下的人来说同样如此。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肯尼斯布拉纳的缘故,觉得这片“戏剧”感好强,每个角色都洋溢着一股排练多次的“过熟感”(其实就是失真)。看了20分钟后,我找到了一种观看方式,不要把它当做那个年代贝尔法斯特普通一家人的日常生活,把它当做肯尼斯的颅内小剧场,会比较好接受。拿《罗马》来比是有点抬咖,我先想到的是《八月》。顺便说:为什么詹米多南穿着白衬衫系着领带,还是给我一种没穿衣服的感觉。
其实很深沉,展现了父母窘迫的生活状态和冲突不断的时代背景。祖父母的幽默感是影片一大亮点。
从小男孩buddy的视角演绎贝尔法斯特那段动荡的岁月,太过甜美和文艺范,真有点“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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