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讲述生活在印度的一个英国家族剧团。他们在城镇和乡村间巡回演出莎士比亚的戏剧。透过他们的旅程,观众可看见印度的面貌在不断变化,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印度王公变成了酒店老板,体育运动变得比文化活动更重要,传统剧院被宝莱坞电影所取代。影片改编自Geoffrey Kendal和他女儿Felicity Kendal的游记。
导演:James Ivory《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此情可问天》
获奖:1965年柏林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
“这里越来越像阿富汗了。”
情节还算紧凑,但是打斗戏确实少了不少,莫妮卡贝鲁奇也已经快六十岁了,连姆大叔七十岁了,廉颇老矣之感扑面而来,但是还是很喜欢他的戏。
80岁的坎贝尔姥爷、70岁的连姆叔叔、快60岁的贝鲁奇老姐姐、55岁的盖皮尔斯大叔,真的就是部老爷车一般的动作片,双线叙事结构避免影片出现直接崩盘尴尬,但糟糕的剧情走向就像几位主创拍不动了一样,不禁使人发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啊电影人,草率收尾的结局更让人暗想若时光倒流十载这该是部好看的电影吧。
连姆尼森老了,不光是演出来的老了,是真的老了,本色出演哈哈哈哈老年痴呆杀手,的确不是一部好电影,但是连姆尼森值得给两星
动作戏不够流畅,看出了种英雄迟暮,美人垂矣的感觉。岁月真的是把杀猪刀啊
营救系列杀手版;和记忆并没有太多关系,只是偶发记不起事来;真就全员黑警呗,连FBI主角三人组的上级、上上级也都不是什么好人,最好没有办法继承杀手的遗志执行私刑,也是稍微有点扯。
一个杀手,还会突然无缘无故对一个女孩产生怜悯之心,一点转折点都没,也没描写内心深处的转变,难道杀了几十年人还没杀过小孩,那既然有原则,找他的人会不知道他这几十年不杀小孩,偏要找他多个麻烦。一个随便杀警察的人,会对小孩起怜悯之心,太可笑了。
连姆尼森真的老了,当年还能亲切地称他为大叔,现在只能管他叫大爷,过去动作戏是看点,如今已经变成槽点。
就是来看连姆尼森的,怀念那个时代的爱屋及乌吧?那是我们不会正眼看人的年代,也是我们不会好好说话的年代。故事不好,情节也不好,一堆正能量的底层合力对付一个邪恶的BOSS……没新意、没特效,特别是最后涅槃一样走出车外,实在很不尼森。回忆这东西,喜忧参半,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老来佐餐也是五味杂陈……
墨迹的剧情,抑郁的氛围,我要看连姆打打杀杀,而不是墨迹
看完去查了连姆-尼森的年纪~还有10天就要过70大寿了~于是这部英雄迟暮咬牙维护最后体面与尊荣的商业片,像是量身定制:打得动静蛮大,但从濒临失忆到拿枪哆嗦,都现实而真实……至于故事,会边看边觉得往哪条老套路上拐。
早知道能这样一刀头 个么这个老头头也不用这么忙活了呀
外来者拿不走澳大利亚的金子,最后金子留在了本地,政治寓言么?
其实都不年轻了,还是类似的剧情,诶。。。 有点套娃的意思,缺乏新意。
现在突突突片是多后继无人啊 大叔已经救女儿系列以后又拍了三本救别人了…心疼!
感觉是为了让贝托鲁奇重出强行拍的,以及贝托鲁奇好老
烂番茄86分,贫穷和贪婪,哪个才更可怕? 人性在两者之间不断被审视被扭曲。我害怕贫穷但并不一味贪婪,懂得适时取舍,抑或才能全身而退。无人区的沙漠公路片带给我生理上的刺激大于剧情本身,演技在线,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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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泼斯坦的真实故事如果要拍成电影 比这个要精彩太多了
建议跳着看看动作戏就好了,有两段还是挺过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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