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 虎头镇上有一戆直青年朱锦春(郑少秋), 为人勤恳, 心地善良. 他锺情全镇最美的少女蓉蓉(李司祺), 无奈蓉父易父泰嫌贫爱富, 对他时加白眼.
一日, 北方大盗进袭虎头镇, 大事抢掠, 春率众抵抗, 终击退盗贼. 春与村民决定从军, 但因体格检验不及格, 未被军队取录. 为求生计, 迫得落草为寇, 却误打误撞被推举为首领. 春一心与母(邓碧云)安享富贵, 但三天不到, 便遭军队围剿, 最后被安抚为兵. 孰料却因此平步青云, 成为大军阀.
后来军队叛变, 春被迫下台, 流落街头卖武维生, 辗转来到上海拍电影, 又遇到贵人, 迅速成为天皇巨星, 不久更成上海滩大亨, 可惜又遭身边人陷害, 误为汉奸, 以要胁他假扮满洲国皇帝, 以帮助日本帝国完成统一中国的任务, 却因此展开了春与宝妃(沈殿霞)一段扑朔迷离的爱情……
20集的《流氓皇帝》,出品于1981年。它是一部非常典型的笑中带泪的喜剧,也是王晶的无厘头式喜剧在香港大放异彩的首部作品。不过它没有后期无厘头喜剧诸如忽视人物形象塑造、滥用性暗示打趣等硬伤,却充分保有它最可贵的崇尚自由的创作精神。在让观众笑痛肚子的同时进行非常深入的人性探讨与非常细腻的人物刻画,戏味浓郁,可称得上是一部非常“严肃”的喜剧。
是枝裕和公式标准化流程作业。主旨仍着力于骨肉血亲的社会议题,欠缺以往作品刺骨的批判,注入更多直白的情天泪海。确实是天主教人道精神瞄得上的温情系。
7/10。韩影还是找韩国导演吧,当女主飙脏话的时候,刻板印象的觉得格格不入,不适合日影温和的节奏,更不适合温和的是枝裕和。
7/10。韩影还是找韩国导演吧,当女主飙脏话的时候,刻板印象的觉得格格不入,不适合日影温和的节奏,更不适合温和的是枝裕和。
75cannes首映/中庸的故事,与我相悖的生养观,一无是处的女演员,是枝裕和的复杂与细腻全都丢失了,很多设计(eg摩天轮的运用、火车灯光)太平平无奇,刁亦男都比他有创意,导演老啦。另,还是认为男导演请慎重触碰女性题材(滨口龙介除外)。
平庸是最大的问题,放在他身上也就差不多等于国内中等水平商业导演能导出来的片。娃娃鱼太搞笑了,天生的喜剧脸,短短几分钟就输送了快乐,我爱娃娃鱼! 宋康昊坐在灯下戴着眼镜抿着嘴眯着眼给IU缝衣服扣子,活像个没牙的小老太太,散发着耀眼的母性圣辉,下一部可以直接演带着叛逆女儿在外乡相依为命求生存的的单身母亲了。
这些年一星二星的烂片演得太多了,就算是诚意之作,也不能打高分,以免凯奇叔叔又飘了,然后又造业把自己搞破产。
工整且乏味,但是却不算是是枝裕和的正常水准。题材老酒装新瓶就不提了。小偷家族我就已经觉得有些太明显了,这部却宛如儿童带拼音版本的小偷家族。家庭血缘和爱的主题,讲得越满越着急似乎就越难动人。每一个演员都是好演员,但是IU裴斗娜和宋康昊却都在这个真善美的故事变得乏味。除此之外,是枝裕和镜头下的日本美得意味深长,但是韩国却乏善可陈。故事发生在釜山首尔或者是上海北京都没啥差别。缺少了对故事背景文化的领悟和欣赏,这些小人物的故事就变得无比乏味且啰嗦。是枝裕和这次就像是做小学一年级数学卷考了个高分的数学系高材生:手到擒来且漫不经心
才意识到演员对是枝的加成有多大,最难看的是枝裕和
解构自己的明星形象
尼古拉斯凯奇演得尼古拉斯凯奇可真像尼古拉斯凯奇。
《真相》的硬伤还只是亚欧文化的不兼容,到了《掮客》已经是与真实世界相比过于真空的市井童话了,只剩下底层人浮于表面的惺惺相惜。看来是枝裕和不止要回日本,还要回归现实世界。
其实是枝裕和本可以选择拍一部:1)血缘家庭;2)类型内部拓展;3)类型外部融合 三条路任选一条,哪怕加一个国外debuff,结果都不会太惨,但最后他选择了非血缘家庭概念拓展并类型融合,而且在海外,四个debuff直接把自己玩儿死了。
22_088。因为是日本导演拍韩国电影吗,整体显现一种“水土不服”的感觉,没有打动我是真的。公路电影的优点没有出来,裴斗娜一条也是否有点多余?
终于不是烂片了,而且是有预算的。中年人看来真的演不了战斗片了。精彩度虽然一般,但故事底子是很好的
是枝裕和还是是枝裕和 电影和他的性格欲望一样温和 所以继续陪跑吧
挺无趣的,既然都消费自己了,为何不索性玩得大一点呢?
比不上《小偷家族》,但仍值得一看。依旧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几个人聚在一起,彼此汲取着点滴温暖。整体节奏是平淡了点,很像生活中的那种平淡。回过神来发现探讨的是关于弃婴这样一个严肃的社会话题,每个角色都代表着一种切入的视角,有时包容,有时又矛盾。最喜欢洗车场和摩天轮的两场戏,都是封闭空间里不经意地感受到那种片刻的幸福瞬间。
我也算看着他电影长大的,蛮多梗还是很get到,前半部比较有趣,后面乱七八糟的。
所有人物的状态都比较悬浮,剧作上细节也不太自然,甚至会让人有些模式化的感觉,
“谢谢你的出生”不得不说选角真的可,这次关注到长大后的被弃儿们,以及抛弃者的内心,释然谅解抛弃行为,“总有不得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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