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可以
"They are singing happy birthday, you just wish you could run away."
使用音乐剧作为全片载体是对原型的最大尊重,重要的是首首好听。
开始觉得诶,音乐挺好听的,后来诶,那个女主长得挺像吉克隽逸,至于音乐剧其实是挺不容易有所感冒的,但不知为何看完最后一个音落竟然莫名有些感动。谁知道呢
男主唱这么多歌都不如女主一首震撼,当然剧情也说了这首是重头戏。
本片的片名来自他的另一部同名音乐剧,虽然我不太爱看音乐舞蹈片,但这部电影里的表演和歌曲还是挺有感染力的,因为他的歌曲内容大部分来自他自己的生活,所以他的成功因此而改变了音乐剧的定义。
今日はふたたび 來ぬものを。」
音乐剧改成电影,又在电影里演音乐剧,然后穿插着一些生活片段,实在是没什么感觉。
林聚聚还是专心写歌吧……演员和音乐情绪都很到位,但感觉更像是一部舞台剧而不是电影。为了加菲再多给一星。
3.5分。好就好在剧中大量的独白,但相比于爱乐之城差的有点多。音乐并不出彩,故事普普通通。
而那些强行想要扣题和拔高立意的部分,也因整体影像感的缺失而失效。
影片高开低走旋律亦然,故事处理着实乏味。
"you start writing the next one, and after you finish that one, you start on the next, and on and on, that's what it is to be a writer."
歌都太好听了吧。崭新。从头到尾都是高强度、快节奏的musical和电影的深度融合,这也体现出电影这种艺术形式的延展性和包容性。一个完全靠激情驱动的剧作天才在几天内的生活切片,永葆赤子之心的单纯和赤诚,就连自己的死亡都那么富有戏剧性。当然艺术家自大妄为的臭脾气也挺让人讨厌的就是了。
一流作家的二流作品,可以想象当年David Auburn重写本剧时调整故事线的难度,三个主角的视角切换里若隐若现的Sondheim才是整个故事的芯,这个剧是属于Larson的Sunday in the Park with George!一定好好赚钱,然后去finance我表达欲爆炸的朋友们!
我也喜欢被爱引导,so why not five⭐
Jon的第一场试片会结束后,好评如潮但无人投资,他问经纪人“那我现在该怎么办?”,经纪人说“写下一部,写完了就再写一部,一直投稿直到有回应为止,这是大多数剧作家的宿命。”有才华的人终将被看到,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只不过除了这段,全片剧情和音乐都不怎么打动人,不及影片最后Jonathan Larson本人的影像有感染力。
但也说了凡事尽力而为
给LMM跪了,歌写得好,拍电影居然也这么棒,完美的电影化,超过In the Heights一个La La Land吧
片子和演员都没什么问题,关键看观众能不能投入感情,可惜观看过程中我的感情无处投放,可能音乐剧粉丝感触会更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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