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至这个时代的默片解说员
乡愁电影,和看《上帝之手》观感类似,记忆不相通,情绪不相容,整体来说没让我全然共情。
电影院听原声真是太伤害观影体验了😭 我不信我英语那么差一定是他们口音的锅。 去看之前只知道是讲一个街区的故事,也做好了被感动的准备,没有太多的背景知识了解加挺不懂让我对街区冲突的起承转合都完全不明白。但是这样也似乎贴合了导演想表现的儿童视角,童年为什么会有冲突不记得不知道,只知道妈妈会想骑士一样举起盾牌保护我,爸爸和哥哥在坏人来的时候会保护我和妈妈,暗恋的女孩互相交换礼物道别(虽然很学霸的送了我数学教辅)。 在这样的家庭里相信不论去哪里生活都会过得好。最后三行话看到直接泪目,坐在新西兰小文艺电影院看电影的我,那一刻究竟是stay的(对比大批回国的留学生),还是left的,还是lost的呢? 大概这部片子最适合的就是移居他处远离故土的人了。
中国人肯定很难共情和理解一个北爱尔兰家庭为了挣更多钱从贝尔法斯特搬到伦敦的纠结和艰难,这距离差不多只是相当于从青岛到北京的距离。何况那里还充满了暴力、宗教名义下的冲突、债务和各种不安定,对中国人来说,巴不得早早拍屁股走人。
7分,举重若轻。如果去除掉显而易见的破绽,六十岁的肯尼思·布拉纳在《贝尔法斯特》中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我看到男女在思维上的差别,从父母争执中显现了人为什么需要“家乡”,从Buddy拒绝离开中知道了曾经作为孩子失去了什么。死死抱住加酶洗衣粉的Buddy是儿童该有的样子,它要前去的是《月球环游记》的片场。贝尔法斯特是爱尔兰岛东北沿海拉干河港口,但它有另一个名字“家乡”。
*btw Jamie Dornan is so fucking HOT,每次小男主叫daddy的时候我都想捂住他的嘴换自己来叫(不是
结尾有些匠气与不够自然,摄影和配乐都很好。即使是不了解的历史事件,里面对于童年的怀念,对于父母的依赖,以及祖父祖母的智慧慈爱与牺牲,是共通的。人生总要面对别离的。
奥斯卡里看到的最值得的一部作品了。
pop说,“你是贝尔法斯特15区的巴迪,无论你去哪里变成什么样,这永远是事实。” 所以故乡是离开故乡以后的身份证,也是漂泊在外的一份安全感,像牵着风筝的线一样。好像很多导演最终会拍一下自己的故乡,让我想起贾科长说的回望故乡赋予我们获取看世界的最初的经验。
PS. Belfast真的算乡下吗?1960年代的英国百姓的生活作风如此摩登得体,令人羡艳。
乞丐版「罗马」,罗马里的儿时街道和大家庭处处透露出“低头思故乡”的故土情结,而这部片的导演只对现在的荣华富贵和影片中出现的老电影感兴趣,整部片只有这些出现过彩色。
不自觉会想到《罗马》,自然会比较,质感还是差很多。过多的音乐和电影元素,虽然个性化,但也有种向外输出的冗余感。更像个人影像回忆录,意义更多可能还是在于追寻和纪念,以及再一次告别吧。一些对话很有意思,让沉重的离别变得轻巧了些。因为有共同经历,对其中的感情很理解,对我来说大概也是 Beijing is one small step. The town will still be here.
或许或许,因为我不喜欢这种戏剧化的表演方式,而这一段历史用小孩子的角度去讲述或许有点冷漠了,以及作为一段回忆参杂着浪漫,不喜欢这种感觉(Colin只有四五场戏sad)
难道黑白色的童年与故土回忆都很真实,电影与舞台上的想象力才能带来彩色吗?多的是影像上的调度,但置身动乱中的临场感稍弱,还是说我们都代入了天真无邪的童年视角呢?60年代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特从时间、空间上都距离当下的我太遥远了~
稍round up一下。和jojo rabbit略类似。总体是蛮感人的,很轻巧但有点点不能共情,可能我一直都想离开家乡吧。
布拉纳赶快下场吧……回去养老吧!
RNM!奥妙加钱💰 (一个蹩脚木匠做了摇摇晃晃的衣柜)
一部包装很漂亮的电影,何必刻意去展示动荡年代,感觉拍童年快乐看电影唱歌跳舞的部分自然的多。
前半段睡了一会但醒了看完还是感觉到淡淡的忧伤,配乐和角色都好鲜活。Pa还是帅啊而且。。。歌舞部分仿佛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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