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字面意义上的疯狂堆情绪,本来应该是个挺容易共情的,事儿,搞的这么自怜,自我,唧唧歪歪,就有点。PS:一个歌舞片,唱的段落竟然听的我想快进。
Great boring voices and really shitty music…..一分给声音、一分给真情,音乐是真的难听………
狠狠破防了,年龄租房情感健康…30年前的焦虑和今天仿佛都一样,电影版丝毫没有逊色于音乐剧版,不励志也不悲情,梦想不是许个愿就能实现,除了把一切所见编成歌的才华还要有足够的耐心,工作和朋友不会背叛你,成功之前的样子也会有人记得,Sunday太多Hamilton老熟人,最喜欢的当然是30/90、Come to your senses和Green green dress,快把奥斯卡小金人给林聚聚和加菲吧,不然又是一年意难平,所幸网飞的公关似乎比犬之力上心得多
一開始是吸引人的,即便是屢見不鮮的追夢故事,和對歌舞片形式的大膽創新,和《安妮特》走了一條不一樣的創新路線,再加上一首首好歌、一把把好嗓子,感覺是花了心思、誠意十足的。然而,越往下看,越讓人覺得形式大於內容,時不時跑偏一下,時不時又跑偏一下,就像是直白地告訴我,精力就沒花在重要的地方,所以,無論是追夢之路、情感關係、社會話題,都膚淺地撩一下就跑,充滿了急躁、匆忙的觀感。
Tick, tick, for love or fear? 原来rent的原点是这样的。
4.5/5
很工整的一部电影,加菲及各演员的表现都很棒,音乐也还行。节奏来说稍微有点紧,叙事很复杂的情况下加入了歌舞,总觉得很赶。那段爱情真的很可惜。
无聊,也就开头结尾能看一下。其实就是吸血鬼。
请到演过各版Rent的演员出演片中的角色,用其中的调子写歌,其实也是为了表现Jon的灵感全部来自生活各处。于是最终我们无法说清,究竟是在倒数时刻里看到吉屋出租的影子,还是在吉屋出租里,其实我们看见的本就满是Jon的生活。
7.5分。原本以为既然是介绍Jonathan Larson,那就应该介绍他创作《吉屋出租》,并且在公演前不就骤然离世的故事。没想到电影并没有选择这段,而是直接用了他自传性质的剧本直接改编。好的地方在于真情真性,加菲扮演这样一个略有神经质的角色还是挺搭的,坏处就是整个故事你刻意随便放在任何一个落魄追梦人的身上,并没有太多的独创性。整体而言我还是挺喜欢的,主要还是歌曲的关系吧,尽管口水,但还是很对我胃口啊~~~
希望哪天可以看到完整的Superbia。
相较电影似乎更应该被称作数字化音乐剧,然而毕竟是不同的艺术方式,在音乐剧中时髦的东西说实话早已经是影视中的普及技巧;安德鲁演得好棒。
musical来说歌不行真的硬伤 讲述故事的方式也太平庸
这部电影和林聚聚互相成就,很难说林聚聚没有在电影的创作过程中融入自己成名之前的生活经历,幸运的是林聚聚等到了Boom的时刻,而Jonathan Larson则没有,意难平。Andrew Garfield意外唱得不错,而且把那种中二又落魄的文艺青年演得特别可爱,对女朋友那么渣都让人恨不出来。。。
像是和哎嘛石头的某种隔空共舞,奈何歌曲实在是不怎么抓我。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总是没有时间了,为什么一切永远都做不完,为什么我不能永远做个小孩子
背后的故事比电影本身更感人。最喜欢的歌也是为女孩写的那首。
Great boring voices and really shitty music…..一分给声音、一分给真情,音乐是真的难听………
第二季
林聚聚讲故事的方法还是比较简单,冲突的呈现与化解都是很cliche的好莱坞式手法。追逐梦想的故事不胜其数,而Jonathan收获了赞誉却无人为之买单,这令人惊讶的部分似乎平静、习以为常的态度进行了处理,甚至将其余后五年的不如意直接以字幕形式放出。是否拍摄第一部音乐剧的写作会是某种程度的偏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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