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真的很棒,然而搞艺术其实跟做学术也很类似,你要写了一部(篇)又一部(篇),也不知道哪天可以成功……
在拥有这样的体验之后,还有什么理由去怀疑加菲尔德。
LMM作为宽街新贵的人脉大展览(最直白的就是sunday餐厅曲的cameo:LMM自己以及他的班底,算是桑爷那儿来的Bernadette Peters和Chita Rivera和André De Shields,我个人看到倍感惊喜的Joel Grey,等等),整体效果无限类似(被按摩师虚假安利给LMM的)加菲的音乐剧电影表现:架势能唬人。(加菲起初的表演实在太像天使在美国时的prior了)(属于LMM和加菲的motif/幽灵船涟漪在片中不停浮现)(对他俩有滤镜,以及在电影中途迅速去买了rent 25周年farewell tour的票,再以及公寓party的bgm有石玫瑰的i wanna be adored,所以给四星)
不是音乐剧受众,本来想只给三颗星,翻看到一条评论,提到电影里的一段台词,“你得写下一本,再下一本…”。故事的过程和结果可能不够美好,但要学会去发现它的闪光!最后的歌曲没有音乐会那首节奏轻快,不过也有被感动到。
All I see is a white man whining about his life. :) He treats his girlfriend bad and he treats his gay friend bad.
冲奥题材和表演都比较刻意的一部。导演是音乐剧界著名人物,这部片里舞台与现实的实时切换,片里音乐剧的流畅表现可以看出对此方面实有见解。加菲尔德饰演的拉森直面惨淡,坚持创作的故事却无法直抵观众内心,一方面是此类潦倒又崛起的故事千篇一律没出心意,另一方面就是对拉森生活表现不够,无论是爱情、友情、生活和工作中的辛酸喜悦,都是循规蹈矩地拍,可能唯一令人惊艳的地方就是泳池中浮动的音符。说回表演,能看得出加菲演的很卖力,但片尾真实拉森的片段一出还是觉得没抓到神韵,相比近年大火的传记片拉米·马雷克扮演的牙叔还是逊色很多。
你看看 其实大家都有年龄焦虑 但是最后我们发现 光焦虑没有用 还是踏踏实实积累输出 最后我们可能赶不上烟花绽放 但也算是蜡炬成灰了
原剧完成度算不上高,所以之前觉得电影改编的唯一出路是传记化,果然如此,但这就成了一个套娃:在剧里写Superbia,在电影里写/演TTB,LMM把后面两层拍扁了些但是又必须留着,甚至还借用了最早的独幕剧模式,不知道普通观众观感如何,也许依然会觉得乱?但这片子太深情了,一直哭一直哭,没法用普通观众视角对待。桑爷-Larson-LMM的传承,浸满对剧场的爱。改编是同人写法,尽力把观众想要的东西都找地方安放。非常喜欢LMM把Larson删掉的Boho days拿回来,一秒还魂Rent,绿绿裙的处理也非常合理,最后片尾还贴心地还回来。Sunday生怕普通观众看不明白给了一段前序交待,把Susan和Dot写成了对照的情感线,BP女神出现的时候真是哇哇哭。桑爷亲自的录音也感人非凡。lots of lov
压力来自于自己和别人比较
看完最大的遗憾就是已经过了29岁可以唱里面那首 30/90 的时候,这段唱段过于迷人。
整部片子相当浮躁,剧情浮躁,表演浮躁,连歌曲都浮躁。难道真正焦虑的是编剧?没剧情就算了,主要是配乐为什么会那么吵,还好后半小时安静了一小会儿,难道是我老了。3.6
而那些强行想要扣题和拔高立意的部分,也因整体影像感的缺失而失效。
没有共鸣 唱的也感觉不咋好听。 6.5/10
也不只是国内有年龄焦虑要三十而立结婚生子,还是不要太逼自己在什么时间点之前扬名立万的好吧,电影原型后来的作品被认可但他三十五岁生病死掉了都没看见自己的成绩。电影是很可以引起浑浑噩噩的三十岁人的共鸣,什么时候能看到希望呀?可是加菲唱歌不太好诶。。。
勇敢去爱
但每当看完这样的故事
4.5,喬納森衝他吼,你不就放棄了你的夢想嗎?邁克攬住他說,我只是一個平庸的演員,你知道紐約有多少平庸的演員嗎?但你知道喬納森·拉森嗎?只有一個。牢籠還是翅膀,去問那飛鳥吧,恐懼還是愛,寶貝,不要宣之於口吧。原來《吉屋出租》是在這樣一個背景下寫出來的,看到了好多人物的影子,所以弗雷德和他那紅頭髮的女朋友是Collins和Angel的原型嗎?
我愿称之为意识流音乐剧史诗杰作 在手机上看的都想站起来为LMM鼓掌 什么时候影展能大银幕看一次啊 北京要是做个音乐剧主题影展多好😭
如果说Company是30岁群体的情感焦虑,TTB则像要补足他们的职业焦虑——在我看来他们来自于同一类人。必须要赞叹LMM的导演处女秀,把这部作品做音乐电影其实很容易变成煽情MV,但是ONE MAN SHOW式的旁白穿插,起到了一定的调和作用,最终也可以哀而不伤。若说不足可能是前边有点细碎,后半程更流畅情绪也更浓烈,整体有点过盛。加菲和演员们的在线不多吹了,SUNDAY的大合唱很有百老汇重聚的感动。最终最终一定要说每吹Jonathan Larson或者LMM都会感叹桑爷是永远的神,我相信他们所做也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偶像足够伟大,一切成就皆是向光的结果。
这音乐根本听不下去,歌词肤浅,都是生活场景的白描和零碎拼贴,故事也矫情、无聊,男主跟跳蚤似的一直跳来跳去。三十岁生日怎么样呢?三十岁之前是为了那一天活的吗?无语,太自我中心了,主要还是这快餐歌曲太难听、太套路,毫无营养,难以共鸣。更不懂的是,居然一片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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