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英文又叫 fiction 小说家的电影中的婚礼大概也是洪常秀与金敏喜的 fictive mariage 穿过镜头交换真心/誓言这一幕堪称电影诞生之初的呢喃(卢米埃尔兄弟)在百年后的回响 虚构中的虚构藏着人所以被感动的奥秘
洪常秀和蔡明亮的电影都是随笔型,独辟蹊径,远离商业
谁能想到看到一半然后我下单了同款米酒。。。哈哈哈看他们说那么好喝,被安利了,叫马格利米酒,今天到货希望会好喝。这是看本片最大的收获了。洪尚秀甜到齁的表白,倒是记录下了金敏喜的美,这种元电影的方式倒是有点意思,甚至比故事要有意思。。。我打四星真的完全是因为这个酒。。。
"每个人都想用自己的方式过自己的生活,不要浪费我们自己的生命就好了。"
我真的get不到洪常秀,只有自由之丘让我有一瞬短暂的震撼
太沉闷了,台词太密集了,我跟不上节奏。全片黑白,最后有了色彩,还是有色彩看起来舒服很多。太文艺太诗意,对我来说难以get。
最奇妙的是,昨天出考場的時候我媽也給我遞了一束野菊花。
能够把自己对世界的诉说和疑问全部通过角色表达出来应该是件很让人上瘾的事情吧。
爱情啊,真伟大,
他们的对话效率很低,做事却很高效。镜头内流动着徐缓,镜头外充斥着爱意。
感觉这一部比较接近里维特的《去了解》,每一组人物关系、场景的呈现都具有强烈的弥散梦幻式开放属性,关于过去的记忆与未来的展开可能,还包括了那部灵光一现、未知全貌的电影。
小说家这个角色过于真诚,或许只有醉酒后的金敏喜能跟她一样。最打动的还是戏里戏外的互文,浪费与否是自己决定以及哼着婚礼进行曲当你新娘的黑白转彩色。
陷入写作瓶颈期的小说家见后辈,偶遇导演,就女演员不拍戏的问题互怼。最后小说家竟然萌发出自己拍电影的念头,并去做了。没想到这部电影正是金敏喜和洪常秀的故事,简直太逗了。故事中的金敏喜因为丈夫忘记生日而生气,在公园里自己采野花,做成花束,面对镜头微笑的样子太美了,从她的眼睛里分明看到了未曾露面的导演丈夫。戏里戏外,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看似没有冲突的故事,却意味深长,这就是洪常秀电影的魅力。像短篇小说,犹如白开水一样的剧情,虽然尬,却舍不得倍速,每一帧都是值得回味的画面。
这不是“小说家的电影”,这是“洪尚秀的电影”。
很喜欢的故事 女演员采花那段让我感觉很甜蜜
全片都可看作一场关乎电影创作的自我指涉,从早期痴迷于雕琢结构到此刻随心所欲举重若轻,洪无疑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创作境界。片尾的影像既是一种真实的在场又充斥着梦的呓语,倒不如说是一种纯粹的创作冲动——影像在完成的刹那便如烟雾般消散,从而完成了对自身的忘却。
洪尚秀、洪尚秀、洪尚秀 他的名字叫洪尚秀
他们几人站在公园尬聊,很像回村我妈站在村口和乡亲们持续尬聊(我在旁边站成一根柱子)
人生无处不尴尬,人生无处不趣味。尽管室外场景大多都在过曝状态,还是觉得洪常秀的黑白片质感比彩色片好很多。结尾一定是故意的,这表白方式也没谁了倒是……
—我们可以用彩色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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