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碎的对话和日常的相遇中体现戏剧性,玩弄叙事的虚实结构,但是无法打动我,还是看侯麦吧。
金敏喜太迷人了,被结尾的笑容和告白甜晕了,好的我就是窗外目不转睛盯着她看的小女孩。一般情侣在vlog秀恩爱,人俩在电影节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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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节奏就很催眠,走到哪都能偶遇,世界真小。“电影是拍给特定的人看的”,被秀到了。给你花花~
看完我沉默了...洪导影迷麻烦解读一下,这个故事有任何值得称赞之处吗?镜头语言不就是大段长镜头突然推一下?如果说只是一段私人情感的影像化表达,那柏林电影节评审团大奖难言实至名归了吧。
最后一幕黑白转彩色,最后的我爱你表白,把整个片子一下子哄了起来,太牛逼了,“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金敏喜是我眼中最美的女人”
天啊 彻底放飞自我 两口子隔着镜头互送秋波这种操作真的可以吗
长袖哥又在电影里夸媳妇!对这种话唠片越来越爱了
前30min在金敏喜没有出现之前每一场戏本结构都是超5星的存在,而当过气女明星遇见小说家之后开始说探讨的一切言语和行为,都像是精挑细选的定型构体。佩服每一场餐桌戏都能拍的如此入神和令人心动,在敏喜出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非常自我重复。难以抵挡最后彩色转变漂亮的小花,和互说我爱你。小说家其实是洪常秀,导演也是洪常秀,女明星是金敏喜,出演过气独立电影也是自己,而拍小说家的电影,是自己拍自己,其实他们没有那么爱电影,是爱他们自己。
金敏喜的亲和力和自成一派的氛围感,在每一部电影中都能恰到好处的演出自己的感觉。她的多面很神奇,但又有着女童般的纯真和可爱。书店女老板与演员老公两个画外人也必定有其情节所在。洪导用电影拍出真实感与小说家的想法相同,但借助演员说出一些不知是否是导演想说的话,这样不会过于明显吗?换作是我可能不会把个人想法如此直白地展露出来,也许会永远隐藏,也许不会讲述出来。
小说的英文又叫 fiction 小说家的电影中的婚礼大概也是洪常秀与金敏喜的 fictive mariage 穿过镜头交换真心/誓言这一幕堪称电影诞生之初的呢喃(卢米埃尔兄弟)在百年后的回响 虚构中的虚构藏着人所以被感动的奥秘
白色高领打底+白裤子+黑西装+黑皮鞋最佳outfit。一旦切换到彩色小视频日了,这是什么恐怖的红毛衣。懂为啥拍黑白,演员随便穿。拍vlog可以养活全家,臭男人少哭穷。
通过在无形式(现代)中不懈寻找形式以及星星点点的由阅历与灵感所相交而成的哲思,洪尚秀先生自然知道在现实中找到与在现实中放弃之区别,亦即如果可以表述为:将爱情当作事业与将事业当作爱情,
让所有高度戏剧化的电影叙事消解于庸常极简的日常对话,早已忽略观者的感受,他们只是沉浸在喜欢的艺术创作方式中顺带炫耀羡煞旁人的爱情。
我揣测整部电影是从最后那段捡树叶的“家庭录像”倒着发展出来的,是本来就有这段生活里的录像,那个帮金敏喜捡树叶的老人很可能就是她母亲,而小说家随口说的故事就是洪尚秀和金敏喜的故事
“天色尚早,但很快就会暗下来,趁着白日漫漫,我们一起去散步吧。”和drive my car相似的结构但是不一样的生活,我喜欢看起来开心的电影。
除了是缪斯的原因,因为无法再拍其他导演的电影,洪尚秀才反复地拍摄金敏喜吧。(他也应该是惋惜的
算是这几年来洪尚秀最轻松的作品了。公园散步借小说家之口说出最想说的话,小说家完成拍电影的梦想,一天之中见完老友,完成拍片却没能直接面对作品。彩色部分回到现实,现实的甜好过虚构的甜嘛?
简单巧妙、轻盈舒服。无论再怎么做减法,对白依然是洪常秀最有魔力的部分,而他对「电影」本身越来越淡然,反而越来越让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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