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扎克的小说改编,画外音保持小说风格,故事疯狂,而且喜剧色彩出乎我的意料,一个对于出版社的反讽,而且保持资本本身“粗俗和活力”,显然作者站在资本一边,对于贵族是非常反感的,主角失败了,就是这样。
Lucien是法国19世纪的一位充满抱负的年轻诗人。他离乡别井,告别以印刷为生的家族前往巴黎碰碰运气。在这座五光十色的城市裡,Lucien意识到自己来到一个充满谎言,一切以利益主导的世界。在巴尔札克的人间喜剧里,政治、感情、名气、灵魂... 万事也皆可买卖,每名 记者都变成了大作家。Lucien尝试爱,尝试挣扎,尝试在一切幻象中求存。
最大的收获是让我现场下单《幻灭》特装书。听上去很熟悉的故事模版:一个家世存疑的年轻人离开家乡来到喧嚣华丽的巴黎,凭借着自己的英俊和才智崭露头角过了一段挥金如土的如梦生活———直到一切幻灭,尘归尘土归土,于是他踏上回家的路,stop hoping and begin living。Lucien与他的小报记者朋友们不同的是他身份的双重性,他是发自内心的相信自己拥有高贵的血统和远大的理想,是男爵夫人口中的one of us,但他卑微的父系出生注定了他永远不可能被高傲的上流社会所接受:那是一个贵族们感到自己的权威被新贵们挑战的时代,幻灭的不仅是Lucien对美的追求,也是巴黎贵族们的万代千秋。纸醉金迷的生活和不可一世的优雅已经渐近尾声,他们的成功不过是保王党最后的回光返照:醒不过来的其实是这个时代。
-很有智慧?那是做作;
4.5 声色犬马的巴黎在波谲云诡间无止尽地倾泻她的幻泡,似乎人人都可分得一杯羹。但Lucien在空中坠落时,大概能够回想起来,下雨天在巴黎穿过排水沟也是要花钱的。
根据巴尔扎克同名小说《幻灭》里的吕西安那一条线改编,文学性强,观赏性也不差。真是“美梦易醒、韶华易逝、镜花水月”般的幻灭。看完联想到了为了梦想在大城市漂泊的那些人,像吕西安般结局的人是不是大多数?
除了原著的光芒加持以外,可以说是毫无亮点,包括电影的外在创作和内在表达,议点、议 题相当陈旧,但所展现的导向、环境,也多少有一点现实意义,可这是巴尔扎克的功劳。
巴尔扎克的小说,的确厚重。在当下看这部片子,沉重又加了一份。小人物在大洪流中,永远微不足道。
身份,血统,阶层,三个让人穷尽一生追求的东西。这丝毫无关才华,就算皇室血统全是笨蛋,我们也会矬子里拔将军,挑出一个让他盛装出席,打造成最亮眼的那一个,而你个穷小子根本登不了大雅之堂。最要命的是,你还真从心底血液里认为皇室就是大雅之堂,当你有一天发现那就是藏污纳垢之处时,才会抛却一切四大皆空。
一直以为男主会一步步逆袭,结果被大算计了!
Vincent真的好会选角色…虽然拍得不算太好,但巴尔扎克拍电影比读起来更有趣哈哈哈哈哈。最重要的是印证了那句话,确实,总有人写的东西会被留下,会被记住。
男主的发型很闷骚,暗示着他曾经很摇滚很疯狂的历史,枪玩得不算帅,很不西部,倒像个西部老农民。很多人将本片誉为西部神作,那是西部片看少了。他家的猪的口味真重!
没头没尾。自始至终也没说明白小比利到底干了什么让人闻风丧胆。。。
没有看过原著,有点羞愧。但这部电影并没有辜负巴尔扎克,成功勾起了我对于纯文学的再度热爱。声色犬马的巴黎幻影下,人物灵魂被层层剥离,最后见好就收,留给观众足够的空间去品尝这苦涩的人生余味。
神枪手匪徒亨利·麦卡蒂妻子死后与儿子怀亚特独自在俄克拉荷马州切克沙镇从事农业养殖猪。1906年一天,妻子的哥哥艾尔·霍布斯过来帮忙,艾尔走后,父子屠宰猪,这时远处走来一匹母马且马鞍有血迹。于是循着血迹找到一昏迷受伤的男子,旁边有手枪和装满钱的皮包意识到是劫匪。救走男子后第二天去找医生且途中遇到3个寻伤者的骑警萨姆等3人。亨利回家,伤者称是堪萨斯州贝克斯特斯普陵镇警察,而3个骑警是假的。于是亨利赶走萨姆等人。萨姆让达根监视亨利,但夜间达根袭击亨利被打死。第三天萨姆绑架了艾尔并从镇上雇了几个枪手。萨姆开枪打死艾尔,亨利愤怒还击将萨姆等人一一打死。替柯里包扎伤口发现其胳膊有囚犯烙印而被柯里开枪击倒,怀亚特开枪打死柯里。原来黑警柯里与萨姆匪徒一起合伙打劫银行,萨姆欲杀柯里灭口时,柯里抢走了钱袋……
被海报吸引的,看的过程截了很多图。一开始只看了一下简介之后以为这个镜头是说 落魄乡村诗人在巴黎迷失方向后 深夜怀揣仅剩的对美和艺术的爱与狂热 在昏暗的小酒馆里给流浪汉们演绎他的诗作,,结果男主真的好讨人厌啊….盲目自大而且狂妄 他的人格不漂亮 原始的幻想本身不美 “幻灭”也就不够令人触动
等到揭露大前提,就必须要面对这个创作本身的问题。不过整体上对老式西部故事的气质把控还是挺不错的。
幻灭,可怜即可悲,同情又觉得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KARMA
Very unsurprising movie. It’s grand and intricate, in a neutral way
法国喜剧电影好像总是离不开“叽叽喳喳”感,像是置身于一家闹哄哄的酒馆中闲言碎语的中心。片子精致而吵闹,和主人公一起“造了一个黄粱梦”,也给“梦醒时的荒唐”留了体面。巴尔扎克这个文本,批判完了所有七七八八的东西,最终还是保留了对美的爱。想起北野武的《阿基里斯与龟》。两部片子合在一起,真的很容易敲碎玻璃心的文艺青年。不过别担心,也别混淆~艺术仍然是艺术,美仍然是美。所以我忍不住想大声疾呼:艺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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