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动了,歌好听,情绪也很饱满,加菲尔德值得一个奥斯卡影帝提名!另外,他永远是最好的蜘蛛侠。
7.5/10。很巧,一天看两部音乐、传记类。对比的话,一群会唱歌的演员形成的化学反应,压过了如果没有本人感人故事就会沦为普通过生平的记录。
歌舞片+传记的结合,做到一些很有趣的段落,比如餐厅+交响乐,吵架+牛仔乐,试图用一个音乐剧讲述了他一生里的朋友
电影中的音乐剧部分很精彩,但剧情叙事部分感觉略显乏力,显然想要把电影和音乐剧融在一起并不简单。时钟的滴答声提醒着我们流逝的光阴,也带来了对生活的焦虑,未来的生活难卜,是否还能活下去,是否还能坚持自己的梦想,是否还有机会成功……清醒过来吧,与其浑浑噩噩虚度光阴,不如真真切切活出鲜明的自己,把握住那些值得珍惜的东西,哪怕时光有限,也要在剩余的时间里为自己骄傲。
音乐及演唱是还不错的,接地气,然而电影载体挺不适合这种形式手法的,结构上不断间离,观众不断出戏,没法持续投入情境,另外剧情也是美式套路,梦想现实,爱情友情,无甚新意,还被大段的音乐冲散,老实说,直接编成舞台音乐剧大概效果好得多
关于音乐剧的音乐剧,优秀的地方大多数来自传记原本的天妒英才,整个故事因为音乐剧的感觉非常零碎,角色基本靠加菲尔德单人凯瑞(毕竟是传记),3星多一丢丢到不了4,更喜欢LA La Land
毫无亮点。加菲的表演很卖力,但给人的感觉更像是自我感动。
所以只能力求幸福的人生
最后有点感人,加菲老了但露出脆弱一面的时候还是像小朋友
都说有压力才有动力
需要重新看一遍《lala land》洗一洗眼睛和耳朵。。。。
将歌舞成功嵌进了情节里,而不仅仅是停留在了简单的插入,人物情绪的展现更是非常丰满,充分把舞台的效果发挥出来,加菲的表演抓住了人物对梦想的坚持和对舞台的奉献,情绪的表达很到位,唱功也真的好。(8/10)
why do you write like you're running out of time...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原剧完成度算不上高,所以之前觉得电影改编的唯一出路是传记化,果然如此,但这就成了一个套娃:在剧里写Superbia,在电影里写/演TTB,LMM把后面两层拍扁了些但是又必须留着,甚至还借用了最早的独幕剧模式,不知道普通观众观感如何,也许依然会觉得乱?但这片子太深情了,一直哭一直哭,没法用普通观众视角对待。桑爷-Larson-LMM的传承,浸满对剧场的爱。改编是同人写法,尽力把观众想要的东西都找地方安放。非常喜欢LMM把Larson删掉的Boho days拿回来,一秒还魂Rent,绿绿裙的处理也非常合理,最后片尾还贴心地还回来。Sunday生怕普通观众看不明白给了一段前序交待,把Susan和Dot写成了对照的情感线,BP女神出现的时候真是哇哇哭。桑爷亲自的录音也感人非凡。lots of lov
一个天才短暂的转瞬人生,林-曼努尔·米兰达在电影里客串了个厨子
虽然不认识这人,但后面的音乐还挺有感觉的。
挺好的,但就不时插入的舞台剧好令人出戏,特别是男女主角吵架的时候插的那段,男主角和女演员的那个表演特别滑稽,使得吵架都失去了戏剧张力。另外看到有人说歌比拉拉蓝好听是认真的吗。
我不理解为什么一个美国人有这么严重的30岁年龄焦虑。明明有朋友关心,有业内大佬赏识,打零工就能住得起这么大的公寓(也并没觉得这公寓有什么不好)。加菲是一类我get不到魅力的演员,演天才艺术家的角色更没有说服力,全程无数次想狂扇他。结尾处原型本人的录影带都要更动人许多
观众可以想象他之前的八年时光,一定度过了无数的无眠夜晚。可这部剧从未完整的登上过舞台,几年没日没夜的努力瞬间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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