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主角(龜梨和也 飾)作為某對夫婦殺人事件的嫌疑犯而被逮捕,並被宣佈死刑。他在移送過程中越獄脫逃,通緝期間拯救了在藏身處遇到陷入困境的人們,然而被救的人們知道他是被通緝的死刑犯時,都會產生「他真的是殺人犯嗎?」的疑問
  来自台湾视频网站friday影音

评论:

  • 卫剑萍 1小时前 :

    "Keep writing, and meanwhile, be proud"

  • 改英媛 6小时前 :

    林-曼努尔·米兰达确实是有才,这个电影我感触太多了,Jonathan Larson,Respect.

  • 吉涵菡 8小时前 :

    用Jon自己的音乐剧《Tick, Tick...BOOM!》改编成了他自己传记片,形式很妙。电影形式的紧迫感非常明显,LMM本就是把握节奏的一把好手。只不过感觉,好像还是情绪不够。原版《Tick, Tick...BOOM!》音乐剧live单独拎一首歌出来,都比电影里表现的情绪强烈得多。或许是因为电影有一个情绪递进的需要?还是因为加菲在唱歌的表达上不如音乐剧演员?或者是一切的表现都还过于流于形式?||给三星完全是因为在一个好片的要求上看这部有些低于预期了。但是跨到四星去的话,以这部电影的呈现感觉尚不够。

  • 卫栋 9小时前 :

    7.5/10。很巧,一天看两部音乐、传记类。对比的话,一群会唱歌的演员形成的化学反应,压过了如果没有本人感人故事就会沦为普通过生平的记录。

  • 拜千秋 2小时前 :

    LMM给音乐剧的情书。他真的很爱选择“时不我待型”天才啊,乔纳森和汉密尔顿某种意义上是同一类人物,在有限的时间里无休无止地奔跑,仿佛要在死神扣下发令枪前灼烧生命力。前半段是拖延症患者的ddl前倒数记录,影片充斥着焦虑、饥渴、躁动,看得我这个拖延症晚期患者快要跟着屏幕里一起焦虑爆炸了😂 最好的朋友告诉他“我也得了艾滋病,时间不等人的感受我最清楚”,那一刻真是浓烈情感炸弹,tick tick直到这时才“boom!!”加菲我总是串戏天使在美国😂看过rent来看发现了很多创作灵感,停电、蜡烛、合租屋、LGBTQ、艾滋病……遗憾片子没拍到写rent时。看预演会我都跟着兴奋起来,音乐剧就是最伟大的!电影唯一的问题是分不清哪些歌是出自乔纳森原作,哪些是LMM之手,还是希望他老玩票回来后继续写音乐剧啊!

  • 呼延柔惠 2小时前 :

    塑造了纽约氛围下的艺术殉道者,让底层的人们感同身受。一份食物,10块钱,一个订单,就能让他们开心很久。音乐与生活同样丰富,五味杂陈的感觉。

  • 前含双 4小时前 :

    歌都太好听了吧。崭新。从头到尾都是高强度、快节奏的musical和电影的深度融合,这也体现出电影这种艺术形式的延展性和包容性。一个完全靠激情驱动的剧作天才在几天内的生活切片,永葆赤子之心的单纯和赤诚,就连自己的死亡都那么富有戏剧性。当然艺术家自大妄为的臭脾气也挺让人讨厌的就是了。

  • 叔星纬 7小时前 :

    好处一是没有做成一个串讲,而是截取了一周的时间来映照一生,二是ttm原本是带有自传性质的作品,音乐是参与了叙事的,缺点大概还是四平八稳甚至俗不可耐,电影感不够,舞台和电影有剥离感,说到底还是想唱就唱,mv串烧,而且不知是刻意为之还是力所不逮,淡化了社会和时代背景。但作为导演处女作和音乐片,已经值得肯定了,观感流畅,节奏好,对于主角本人的指摘我觉得也恰是优点之一,就是呈现出了创作者的自我、偏执、孤独和痛苦,也是他的才华所在和灵感来源,呈现了舞台的高不可攀又触手可及,艺术家的孤独和爱,we all leave with an unfinished song. 加菲太好了!

  • 子车鹏池 3小时前 :

    【3.0】观影最大的障碍在于,这个传记片主人公的心路历程和生平事迹于我而言毫无吸引力,所以LMM给再多花哨的歌舞剧表演形式也是白费力气。

  • 彭俊侠 2小时前 :

    传记加歌舞电影更是容易产生浓厚的割裂感,大概更适合舞台,适合突破第四面墙来面对面的共鸣

  • 伍念瑶 4小时前 :

    厄不巧最近看了一个有广告潜力的穷艺术家的故事,相比之下对挣扎的还算有良心的穷人的描绘都无法共情了(推荐我音乐剧的好友邻可以消停了((

  • 定水蓝 4小时前 :

    加菲的演技实在是一百分 但是剧作的节奏差些火候 观感并不上乘 似乎面面俱到 但也导致笔墨太散 缺少一锤定音的高潮

  • 宇文梦容 6小时前 :

    《Come To Your Senses》好聽!

  • 依初南 8小时前 :

    到后期热泪盈眶,I have no time. I already 29.

  • 家杰 0小时前 :

    压力来自于自己和别人比较

  • 巫雨石 9小时前 :

    PS:喜欢里面那个头发剃的方方正正的黑人兄弟,唱的挺有感觉的。

  • 怡锦 1小时前 :

    其实他自己选择的答案,已经显露在头一句歌词里了。“牢笼还是翅膀,你喜欢哪个?去问飞鸟吧。”

  • 义晴曦 8小时前 :

    ①再过八周我将满三十,比保罗在跟约翰列侬写最后一首歌时还要老,我父母三十岁已有两孩子与稳定的工作。

  • 伟平莹 6小时前 :

    有点俗……而且歌的确不是特别好……但还是被艾滋的死亡阴影和写作者的痛苦戳到了……虽然这两者也不新吧

  • 富察清佳 6小时前 :

    最后有点感人,加菲老了但露出脆弱一面的时候还是像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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