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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表达的,但是剧本不够好,太硬了。三星。
当盖皮尔斯看到另一位把重要的事情记在胳膊上的人的时候,做何感想?三颗星,给三个喜欢的人。
「老年性失忆」在本片中的设定除了刻意「卖惨」之外毫无意义,一个冷血杀手因为目标是妇孺而良心发现也是陈芝烂谷的套路,连姆·尼森最终也走上了年老色衰之名演员平平谢幕(柯南道尔语)的老路。
看到众多差评之后不抱希望地去看,反而觉得很贴合当下。全片透露着一句话:f**k justice.
失忆!记忆!完全没有抓住这个主题,利用好,会是一个很精彩的电影,但是本片只浮于表面了,如果不是连姆尼森+莫妮卡贝鲁奇,我都不想看,老爷子感觉被电影榨干了,已经拍不出精彩的动作片了这部电影其实可以走点心,可惜啊!
后半段发力。我们连姆大叔可以多演一些剧情片吗,好爱他的辛德勒的救赎
两分给连姆尼森。70岁了还不能好好退休,还在演杀手刺客。真是好敬业。他是我一直都很喜欢的演员,沉着冷静,没有花拳绣腿,却有硬汉一样的身躯。虽然剧情比较老套,但是看到坏人诛杀殆尽还是比较痛快的!证据有时无法改变结果,法律有时也无法制裁。只有心中的正义可以。虽然他杀了无数人,但是他不杀未成年人,这是他心中的“道德底线”,而且为此他付出了自己的生命。70岁的连姆尼森依然英俊儒雅。
中国有句古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做恶多端的人,总是要得到报应的!
中国有句古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做恶多端的人,总是要得到报应的!
故事无趣 想有个复杂情节 但是没有成功
不错啊 有点像荒野猎人 命运的轮转
虽然知道是烂片,还是会看,谁让喜欢的演员在里面呢,叔的电影是看一部少一部
他完全可以不用在那看着金子,他在那反而目标更大,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一个大荒漠一天也过不了一辆车,金子被发现的几率有多小?而且离马路很远。我打赌就是十年也不一定有人发现,而且旁边🈶棵树,这个目标他更好记住。这个他俩可以完全去弄挖掘机回来再弄,傻了吧唧再那守着?
剧情太无聊了,简直要一眼望到头,结局更是无比草率。三位主演后期作品总觉得演啥都是一个套路,尤其是神乎其神营救大兵连姆和失意落魄碎碎念皮尔斯。这手抖加失忆的做职业杀手,买家真的知道吗?唯一觉得有意思的点是皮尔斯还能想起二十年前的记忆碎片并与之互文吗?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没深度,感觉还是韩国,印度拍这种题材电影可以,老美不行啊
让就快老年痴呆的杀手连姆去杀小女孩,大叔哦不大爷不干了,反手帮警察把坏蛋都利索的做掉了,就这么简单,但让连姆和莫妮卡这么惨死对得起观众嘛,我好几百个片子没看立马就看这部,结果女神被割喉了,过分。
圣母美式优越感爆棚片,黑上级,黑上级的白上级,白球花,白儿子,拉丁医生,坏人。一身红勃装,曾经也失忆的盖探员,印裔女探员,好人。营救专业户,正失忆的连大叔,坏(杀手)好(杀手救小女孩,多半悲剧)坏(失手杀警察,肯定悲剧)好(通过公检惩罚元凶),反复横跳。墨西哥裔探员,好坏横跳。放翻拍的20年前,好片,但现在,唉
法外灭口。难得大叔最后死了。直接叫记忆营救比较好。毕竟都想不起来了……确实把一些存在的现实讲出来了。有些事情按照流程走的很长甚至最终逍遥法外
剧情七零八落的,为了跟片名记忆呼应上在最后硬生生来了一出靠记忆找到关键证据的桥段,我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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