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常秀的电影有两大法宝:一、在因巧妙地虚构因而又变得真实的日常生活的对话中,真挚地表达自己的创作哲理;二、全方位无死角地呈现给观众金敏喜的美以及对她的爱,如同荣耀一般。故此,结合现实,可做推论:电影是一门具有自反品质与魅力的艺术。
故事主线借由女作家的坚持传递自己的电影作者观,戏中“戏”则继续摇滚到底地向世界宣誓他们爱的主权。如果真有什么能够温暖四季的,大概就是金敏喜面对爱人时,那足以消弭一切的笑吧。
私密又真诚到这种程度我也是服气了。和 独自在夜晚的海边相似度很高
用手语读诗,用电影讲我爱你。
喝酒聊天的戏总感觉没看过瘾啊;“这是不是太随便了?你是不是需要一些引人入胜的元素呢?”;太喜欢这个结尾了
整部电影的最大精神喜悦就在于观者感知到创作本身的活力的时刻。影片中所有角色无不为创作瓶颈所困,站在了或多或少的精神迷茫中,一次次巧合的偶遇,激发了一次对所有人而言都伟大的创作,好像每个人心中的阻塞都在不知道什么时候通开了。但最后,这次创作终究彻底地以背景板的形式一笔带过,最重要的落点还在人本身因生活因奇遇因创作而焕发新的丰富的美好感受。世界真美好啊。
属于撒狗粮了 一定是先有的片尾 衍伸出了这么封情书
只看我真正有兴趣的喜欢的东西,而不是我认为我应该喜欢的。
他们的对话效率很低,做事却很高效。镜头内流动着徐缓,镜头外充斥着爱意。
拍电影的念头因你而起。分明的黑白随你而褪去。
越来越觉得看洪尚秀的片子就像专门去庙里吃素斋,有一种刻意调节口味的仪式感。
#R# 3.5分。确实更像是一封情书。多人对话浸泡在尴尬里,其实也缓缓透露着人际亲疏的动态,前半程凝聚在李慧英饰演的消极、无所事事、时不时具有进攻性的疏离之中。直到所有人都知道的金敏喜饰演的演员出现,和小说家构成难舍难分的一体,彼此温暖到足以忽略周遭一如既往的尴尬。不过最后一幕还挺吊诡的,她们变得更像一般语境中的“小说家”与“电影明星”,约定的见面没有发生,观看完电影的演员看完那样一个接近赤裸投射表白的“神迹”电影后似乎有复杂的感受。不过,这部我觉得其实没有《引见》《在你面前》有共鸣……
表达欲的重新构筑:通过不断学得并尝试的创作手段,甚至是概念转变性质的创新(写作—手语—影像)来挖掘未曾探索的巧思,随即思维的不易读取性便可成为直观化的视觉要素进行直接意义上的接收,把剥离信息的掌握权交还给观众,而洪(李慧英)要做的就是这点—对文本层面的另维加工。当然语言与表述是不可或缺的,只是在“创作者”的身份之上掩饰上一层“审视者”的标签,我们在画面中看到的被拍摄的故事就好像本身存在,再由演员们进行一场拙劣又尴尬的表演秀一样,审视者则站在一旁进行不必要的“指导”,电影的文本框架就演变为了一份伪装的真相,一部记录的小说。就像我们之前一直注视在旁人簇拥下笑着的敏喜,而在最后目睹了她孤身走出影厅的恍惚一般。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温柔的欺骗。
上次是白酒,这次是米酒。依旧是洪氏标配的拍摄手法:长镜头、日常对谈、围炉而坐、把酒言欢尽显中年疲态、故事发生在72小时内、不疾不徐的说话节奏、闲适的散步、偶遇、中产视角、变焦等熟悉的元素。金敏喜有一种天真稚拙的美,我今天终于有点get到了。手捧花那里可爱得像个孩子。【Fxe,5.25GB】
金敏喜出现之后,视线就始终锁定在她身上,无法转移。
终于不用看洪电影里的男猥琐知识分子了,i love u 那句hhhh 金敏喜有点甜
小说的英文又叫 fiction 小说家的电影中的婚礼大概也是洪常秀与金敏喜的 fictive mariage 穿过镜头交换真心/誓言这一幕堪称电影诞生之初的呢喃(卢米埃尔兄弟)在百年后的回响 虚构中的虚构藏着人所以被感动的奥秘
这不就是洪尚秀一贯的风格么,没有特别失望。拍什么,怎么拍,都像是在表白。
导演这自己这套风格玩到得心应手,随便拍拍就很有趣,拍一个电影,顺便向金敏喜表白一万次。
过曝小王子。金敏喜每一次的出现都扭转了电影的色彩,不仅仅是黑白与彩色,更是让这部电影明亮起来。有一个喜欢的想拍的演员,再去创造故事,不愧是你洪常秀。“你很漂亮”,好的,这一次对金敏喜表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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