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数:60
一个杀手,还会突然无缘无故对一个女孩产生怜悯之心,一点转折点都没,也没描写内心深处的转变,难道杀了几十年人还没杀过小孩,那既然有原则,找他的人会不知道他这几十年不杀小孩,偏要找他多个麻烦。一个随便杀警察的人,会对小孩起怜悯之心,太可笑了。
前半段还行,中间主角都逮住幕后黑手了,硬是换了把枪,多拉长半个小时剧情…
视角和背景完全不同的掘金记。壮丽的大自然景象衬托下,人性之原罪让绝望、压抑反而越发沉重。
丹麦影片的美国重拍版,非常丰满的故事,被导演拍得如狗屎,真不知道马丁·坎贝尔这几十年如何在好莱坞混的?节奏缓慢,杀手一路杀人,观众却昏昏欲睡。逻辑也是混乱不堪,所设置的人物也是莫名其妙,行为也是不知所谓。年迈的利亚姆·尼森勉力支撑,也终难挽救影片的失败。
一部好的电影在前两分钟不让人失望,前五分钟不让人烦躁,前十分钟一定让人想继续看下去
我觉得电影作为一个凶杀片来说,还是可以的。只不过这个名字“记忆”和其中一些关于记忆的镜头,让人在前面有了过高的期待,而最后几乎没有回收这些期待,估计这一点上有些失落。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3、几乎都会受伤,完了直接灌酒随意包扎
动作打斗还行吧,就是剧情,这反派这么容易被杀吗?
看完才发现是马丁·坎贝尔作品,动作片大咖一直在线。老尼森的硬汉本色终于有了些新意。痴呆症健忘不如杀的干脆,死的随性!只可惜了贝鲁奇那杯红酒。
大叔近些年网大事业里还算及格的一部,怕是最后的“巅峰”
看完才发现是马丁·坎贝尔作品,动作片大咖一直在线。老尼森的硬汉本色终于有了些新意。痴呆症健忘不如杀的干脆,死的随性!只可惜了贝鲁奇那杯红酒。
额,看了容易忘的电影,难以remember系列…
1.70岁杀手重出江湖!
端午节晚上看完了,不推荐
感觉老爷子快退休了 这角色演的最后越来越凄凉了 这片告诉我们美国和墨西哥政府多么的腐败呗 底下干活的都被逼疯了 警察都去干杀手了 莫妮卡也老了
看来人的肌肉记忆要优于大脑记忆……盖·皮尔斯为啥越看越像娜奥米·沃茨?
连姆老矣,尚能杀否?还是想看简单粗暴版的连姆尼森。在胳膊上写字的主意是不是盖皮尔斯给出的?年近60的莫妮卡贝鲁奇,美人迟暮,令人惋惜。
没新意 私刑萬能 皮尔斯肯定在想这个失忆角色比不上我之前那个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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